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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更新/演講日期:2026-01-06
114學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獎學金申請,申請資料於115年1月16日前送院辦理
發佈人:陳玫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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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14學年度第2梯次「教育部博士生獎學金補助計畫」獎學金申請事宜

申請資料經單位主管核章後於1月16日前送院辦理

俾提送一月份主管會議辦理初審(本院名額5位)

 

次申請案係因本校尚有補助額度,考量部分學生前次未提出申請,或115.2月即將入學就讀博班,

爰開放第2梯次申請,補助期間為半年(115.2~115.7)。

 

說明如下:

1.補助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非在職之博士班1至3年級學生含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入學博一新生)。

2.補助期間:115.02~115.07

3.補助項目及金額:

(1)定額補助:

    A.每位博士生每月教育部補助2萬元。

   B.學校及企業配合款(含校務基金、其他計畫型補助、合作企業或機構投入之經費等)每月補助2萬元。分為以下三類:

      (A)博士班一年級新生:於本校就讀期間,如曾獲國科會核定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由學校補助每月2萬元,並核予補助期間2.5年(補助至博士班三年級);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

      (B)博士班一年級新生:經審查擇優者由學校補助每月1萬元,並核予補助期間2.5年(補助至博士班三年級);另1萬元由指導教授或企業提供。每一學年度需經考核通過者始發放次一學年度獎學金;此類核定補助人數至多為教育部核定本校名額之15%。

      (C)非屬前兩款之博士班一至三年級學生,由指導教授或企業共同配合每月2萬元。

      **(A)、(B)類排除本校組織工程與再生醫學博士學位學程、微生物基因體學博士學位學程及循環經濟研究學院之博士生。

(2)加碼補助:通過加碼審查者,每生每月加碼1,000元至2萬元不等;各學院初審通過加碼補助人數至多為該院初審推薦正取人數二分之一(按比例核算後四捨五入)。

 

4.申請資料

(1)申請表。(請使用附件第2梯次版本)

(2)(博一)碩士歷年成績單/(博二&博三)博士歷年成績單。

(3)學術研究及職涯發展計畫:務必檢核僅限10頁(含參考文獻),不限中英文;超過頁數者,全份不予審查(即文件不符規定)。

(4)其他有助審查資料:不限頁數。

相關法規及表單電子檔,亦可至研發處網站/校務發展中心/博士生獎學金項下下載:

https://research.nchu.edu.tw/unit-article/mid/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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